古代“避讳”制度:最初思想束缚,而后融入“
民间俚语经常会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大多用来形容只允许一部分人超纲逾矩为所欲为却严格束缚另一部分人的正常物质活动,如今其适用范围逐渐扩大但意蕴未有明显变化。
“不许百姓点灯”这句话原文其实出自于南宋诗人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人们对这句话的理解从古至今其实都是断章取义存在偏差的——此诗并非描写州官大人禁止百姓点灯的日常物质生活活动的仗势欺人行为,而是因为“灯”字冲撞了自己的名字不许百姓使用该字而已。
这个如今看起来滑稽无理的理由在古代可是颇有威信和影响力的存在:它就是有着数千年悠久历史的“避讳制度”。
一、古代避讳制度的历史起源以及其核心内容
古代避讳制度的思想雏形来源十分悠久,最早可以从“礼乐制度”中的“尊长敬上”等思想中得到体现,孔子等一大批思想家对于礼崩乐坏局面的痛批和惋惜其实某种意义上也是在拯救割据混乱局面中逐渐式微的避讳制度雏形。
以第三季角度纵观整个中国古代史,很容易就可以发现避讳制度“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新到旧”这一整个过程其实也差不多相当于整个古代史的进程——由此得见,避讳制度起源之早、历史渊源之深。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古代避讳制度最早是由谁提出的?其又有何目的?
严谨来说,避讳制度作为直接受意识形态领域和文化导向影响的政治制度,其实难以追溯其思想来源的具体时间,目前史学界达成的共识一般是:避讳文化的形成应当在奴隶社会早期就有了自发的意识,但具体成了体系并给予它确切的现世含义的应当是春秋时期的儒家学派创始人、中国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孔子。
孔子继承了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以及礼制思想,想要挽救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社会现状,教化民众实现他的教育抱负和政治追求。
直白点讲,道德一直都是既得利益者和统治阶级便于统治而推动形成的普遍认知,尤其是在古代,许多所谓道德要求其实已经超过了社会和谐发展对人的要求,避讳制度诞生于这样的文化土壤,自然也有这样的特质和时代烙印。
孔子提出的避讳制度思想直接来源于周朝,主要针对对象和内容集中在以下三点:“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人们对长辈、君王以及先贤等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的人要怀有崇敬心理,不仅自己的名字要禁止和这些人相同甚至发音、写字也要尽量避免。
相同可以看出,古代避讳制度的针对人群确实带有浓厚的封建主义社会特征,主要集中在下层民众和晚辈后生,约束的也是他们的日常行为活动和言行举止。
二、古代避讳制度的历史发展导向以及主要朝代的特色所在
古代避讳制度在刚开始时诸多思想家确实只是把它当成加速中国道德进程、提高人民道德水平和整体国民文明程度的思想武器,以这种思想上的无形束缚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人类发展史上的最高境界。
但不可否认的是,任何行之有效的思想政策最后都难逃被统治者发现并逐渐为政治所用的结局。在中国古代避讳制度逐渐走向政治化的进程中,其含义逐渐被扩充丰富,管理方法也更加正规且由国家意志力强制保证完成。
1.古代避讳制度的历史发展趋向以及历史进程
以联系和发展的眼光来看中国古代避讳制度,可以惊奇的发现其和封建礼教、礼乐制度甚至儒家学说的发展联系之紧密、相互作用力之直接。比如说,西周作为中国奴隶制社会礼教发展的最高峰,恰好也是避讳制度的思想雏形自发形成的关键时期。
在此之前,圣贤、长辈或者先王的名字更多地被唯心地充当人们呼唤神灵、寄托美好心愿的暗号,被赋予了一种较为神秘的意义而已,但这也只是生产力水平底下对大自然崇拜的正常表现,并没有到后世必须回避名讳、完全不能使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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